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报道,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