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土流失监测点、生产建设项目等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