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和经营第十九条有效开发区内的企业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生产经营;自行确定工资制度;自主决定机构设置和实行人员管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