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依法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和奖励等方式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向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