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吸纳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建立专业化调解组织,对知识产权、大数据、金融等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