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三十条有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应当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开发运用,推进信息化建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