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条例/第四章 审计权限和程序第三十六条有效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市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对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