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绿化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绿化用地和毁坏绿化花草、绿化树木。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