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七章 审计监督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可以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办。必要时,可以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或者作出决议。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