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第四章 税收优惠和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国家规定授权省人民政府或者省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在规定的优惠区间内细化确定具体优惠政策标准或者具体优惠措施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确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