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第四章 税收优惠和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营商环境,培植税基,涵养税源,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加大重点领域帮扶力度,加快完善就业创业税收服务举措,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等纾困稳岗措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