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措施,建立以亩均研发投入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在产业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