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技术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指导、信息查询和发布、技术咨询、技术交易、成果孵化、科技金融等一站式服务。鼓励和支持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和检验检测机构,为科技成果的技术概念验证、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以及产品检验检测等活动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