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融资租赁公司按照规定开展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的,应当取得租赁标的相关权利,建立健全适应无形资产特点的价值评估和定价体系,合理确定租金水平。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密切监测无形资产价值对融资租赁债权的风险覆盖水平,科学确定无形资产价值,制定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