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