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第四十一条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调机制的有关成员单位,应当加强协调联动,完善社会化帮教体系,结合办理的具体案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对接受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帮助其回归社会。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