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没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原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与未成年人住所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对未成年人进行妥善安置。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