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二章 预防犯罪的教育第十九条有效支持各级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通过志愿服务队伍和帮扶联系机制,对未成年人开展思想教育、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和特殊帮扶。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组织和队伍建设,发挥其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企业、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