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停车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科学规划、便利高效的原则,推动建立以建筑配建停车为主、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保障体系。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