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居民住宅区、商业街区、餐饮集聚区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停车条件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设置限定时段道路内停车泊位,并在现场公示停放路段、停放时段等内容。

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