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挖掘和利用本地革命文物资源优势,做好革命文物传承利用工作,传承弘扬大别山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等,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革命文化品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