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