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二)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三)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四)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五)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六)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七)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八)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九)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平安建设任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