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需要,设立或者指导有关行业、专业领域设立相应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本领域、本行业矛盾纠纷。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