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草原条例/第三章 草原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从境外引进的草种质资源,应当依法进行审批和检疫。对首次引进的草种,应当进行隔离试种和风险评估,经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