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四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九条有效流域内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废水、污水。地方法规 ·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