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革命文物的展示利用应当结合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依托文物本体开展展示、纪念工作,注重发掘整理、宣传展示史料及革命事迹,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精神。

鼓励将革命文物与其他保护对象协调展示,拓展展示线路和内容;展示利用应当防止过度商业化、娱乐化,杜绝低俗、庸俗化。

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应当严格审查,履行相关报审程序。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