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保护名录对象因不可抗力损毁、灭失或者保护等级、类型发生变化的,桥西区人民政府应当提出保护名录调整方案,按照原审批程序论证、公示并报请核准公布。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