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促进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利用,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