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城乡居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