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促进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鼓励村(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