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组织健全、功能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服务。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