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