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医疗救治第三十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信息报告、登记等制度,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