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鼓励古城内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增加公交线网密度,增设公交站点,提高覆盖范围,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结合古城改造,有序设置传统特色商业步行街。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