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应当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推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推动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品种推广,加强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方特色新品种,提升良种供应能力,推进现代化种业发展。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