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三章 职责第十五条有效辅警按照公安机关的安排,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警务辅助工作,不得擅自行使应当由人民警察行使的职权。辅警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辅警履行职责行为的后果由使用辅警的公安机关承担。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