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章 招聘第十条有效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四)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年龄和学历要求;(五)具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