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辅警招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择优录取。

市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人员,采取简化招聘程序或者其他测评方法招聘,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