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第六章 绿色发展第四十八条有效泸沽湖流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种植业结构,全面实施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膜减量、控水降耗行动,控制面源污染。推广绿色生态种植,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