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三章 管理与规范第三十三条有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保障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达标,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