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三十五条有效通海县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城乡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统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全覆盖;支持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