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违反食品安全、药品管理、烟草专卖、动物防疫、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管理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