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对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实施滋扰、恐吓、威胁、侮辱、殴打、诬告、陷害、侵犯隐私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