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第四章 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第五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有序参与救灾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鼓励慈善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