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各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提高幼儿园、学校、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医院、供水、供电、通信、交通、各类大型综合体、文娱旅游设施、商业中心、居民住房、市政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设备等建筑和设施的抗灾能力。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