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自然灾害风险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防治原则和目标、重点区域、防治基础设施和智能化感知等装备建设、防治措施和技术等内容。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