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规定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村(居)民爱路护路的意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方式多途径宣传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