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条例/第三章 校园安全第三十五条有效学校应当投保校方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购买校方无过失和有过失责任保险以及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鼓励学校设置安全风险基金或者学生救助基金,健全救助机制。提倡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