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条例/第三章 校园安全第三十三条有效学校应当执行教职工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的相关规定,不得聘用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的人员。学校发现教职工患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应当及时采取离岗治疗等必要处置措施。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